中国《水轮发电机组运行规程》

原电力工业部首次发布的《发电机运行规程》,为编制电厂现场运行规程提供了依据,规定了统一的发电机运行标准,对保障安全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。和发电机的经济运行。1982年,原水利电力部根据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和总结实践经验,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。修订后的条例于1982年6月发布,至今已近20年。在此期间,大容量、高电压、国外发电机组陆续投入运行。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,发电机的结构、材料、技术性能、自动化程度、辅助设备和安全监控装置的配置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原法规的部分规定已不再适用于设备的现状;随着运行管理经验的积累,管理方法的改进,以及现代管理方法的不断采用,运行单位的发电机运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,至今仍沿用原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。法规已不能满足保障发电机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。本《发电机运行规程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和水力发电机。这是两者的通用技术标准。法规中虽然对汽轮发电机和水力发电机有特殊规定,但结合重点不够强,使用不方便,无法针对各自的特点做出必要的、细化的规定。随着水电站装机容量比重不断提高,需要单独制定水力发电机运行规程。基于上述情况,为适应电力工业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,与国际接轨的需要,原电力工业部科技司[ 1994]42号《关于1994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问题》(第一次《批复通知》下发修改原水电部《发电机运行规程》的任务由原东北电力集团公司供电,重新编制了《水轮发电机组运行规程》。

《水力发电机运行规程》的编制工作于1995年底开始,在原东北电力集团公司的组织领导下,丰满电厂负责该规程的修订和编制工作。在法规的修订过程中,对原有法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,查阅了发电机设计、制造、技术条件、使用要求、技术标准等相关文件,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。目前的水轮发电机制造和运营。并且随着未来技术的发展,对原有规定提出保留、删除、修改、补充、完善等内容。在此基础上,经过对部分水电厂的调查征求意见,提出了规章初稿,形成了供审查的草案。1997年5月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司组织召开了《水力发电机运行规程》(征求意见稿)初审会议。由设计院、电力局、水电站等单位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对规定进行了认真审查。对法规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和编制中的注意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要求。在审议的基础上,编写单位再次修订补充,提出了《液压发电机运行规程》(报批稿)。

China "Generator Operation Regulations"

重要的技术内容变化包括以下几点:
(1)内置式水冷发电机在原规定中列为一章。鉴于目前国内运行的内装式水冷式水轮发电机非常少,有的已经改成风冷式,今后也很少出现。因此,本次修订不包括内部水冷问题。对于我国近年来发展起来的蒸发冷却式,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,运行机组数量很少。与蒸发冷却有关的问题不包括在本规定中。可根据生产厂家的规定和实际情况,在现场操作规程中添加。添加。
(2) 本规定是水电厂水力发电机运行唯一应遵循的行业标准。现场操作管理人员应精通并严格执行。但鉴于现场操作人员并不一定了解与水轮发电机设计、制造、技术条件等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也不了解水轮发电机组的一些相关规定。对水轮发电机组的运行,本次修订将上述标准中与运行有关的一些重要规定纳入上述标准,以便现场运行管理人员掌握这些内容,更好地管理水轮发电机组的使用发电机。
(3) 鉴于我国抽水蓄能电站数量不断增加,除本规定要求外,特设一章论述发电机/电动机在各种运行条件下运行的特殊情况和变频启动装置。条件、电机启动等问题。
(4)对于涉及发电机运行的“无人值守”(少人值守)新值班模式,规定了一定的原则,以满足新的运行管理模式的需要。在实施过程中,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,运行单位应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(5)从俄罗斯进口的国产大型单元推力轴承生产弹性金属塑料轴承技术。经过十年的开发和运行试验,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,已成为国内大型单元推力轴承的发展趋势。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批准发布的DL/T 622—1997《立式水轮发电机组柔性金属塑料推力轴承技术条件》的规定,本规程对塑料轴承的工作温度进行控制,并控制机组的启动和关闭。对冷却水中断故障处理等问题作出规定。
该规定对各水电站场地规定的编制具有指导作用。在此基础上,各水电厂和制造商的文件将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现场规定。
本规定由原电力工业部提出。
本规定由电力工业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规定起草单位:丰满电厂。
本条例主要起草人:孙家珍、许立、耿福。本规定由电力行业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参考标准的一般原则

3.1 一般要求
3.2 测量、信号、保护和监测装置
3.3 励磁系统
3.4 冷却系统
3.5 轴承

4、发电机的运行方式
4.1 额定工况下的运行方式
4.2 进风温度波动时的运行方式
4.3 电压、频率、功率因数变化时的运行方式

5 发电机运行的监控、检查和维护
5.1 发电机的启动、并网、加载和停止
5.2 发电机运行期间的监控、检查和维护
5.3 滑环和励磁机换向器电刷的检查与维护
5.4 励磁装置的检查与维护

6 发电机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
6.1 发电机意外过载
6.2 发电机事故处理
6.3 发电机故障及运行异常
6.4 励磁系统故障

7.发电机/电动机的运行
7.1 发电机/电动机运行方式
7.2 发电机/电动机的启动、并机、运行、停止及工况转换
7.3 变频装置
6.4 励磁系统故障

7 发电机/电动机的运行
7.1 发电机/电动机运行方式
7.2 发电机/电动机的启动、并机、运行、停止及工况转换
7.3 变频装置
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
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DL/T 751-2001
水轮发电机代号

本标准规定了水轮发电机运行的基本技术要求、运行方式、运行、检修、事故处理等相关事项。
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工业系统中10MW及以上的同步水轮发电机(10MW以下的同步水轮发电机可参照执行)。本标准也适用于抽水蓄能机组的发电机/电动机。
参考标准
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在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7409—1997

同步电机励磁系统
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
GB 7894—2000
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
GB 8564—1988

水轮发电机安装技术规范
DL/T 491—1992
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态整流励磁系统装置运行维护规程
DL/T 583—1995
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态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
DL/T 622—1997
立式水轮发电机弹性金属塑料推力轴瓦技术要求
一般的

3.1 一般要求
3.1.1 每台汽轮发电机(以下简称发电机)和励磁装置(包括励磁机)均应有制造厂的额定铭牌。储能单元应分别标注发电工况和抽水工况的额定铭牌。
3.1.2 为检查制造、安装和维修后的质量,掌握发电机的参数和特性,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试验,以确定发电机是否合格。可以投入运行。
3.1.3 运行中的发电机本体、励磁系统、计算机监控系统、冷却系统等主要附属设备应完好无损,保护装置、测量仪表和信号装置应可靠、准确。整机应能在规定的参数下承载额定负载,并能在允许的运行方式下长时间运行。
3.1.4 发电机主要部件结构的改变,应经技术经济论证,征求生产企业意见,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。








发布时间:2021-10-11-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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